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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出海回收“过关”|动力电池回收系列调查

来源:小编  |  发布时间: 2026-05-30  |   次浏览

  

电池出海回收“过关”|动力电池回收系列调查(图1)

  中国动力电池企业正站在全球舞台的聚光灯下。韩国研究机构SNE Research最新发布数据显示,2026年第一季度,全球动力电池装车量达244.6GWh,中国企业在前十名中占据七席,合计市占率高达71.4%,全球主导地位进一步巩固。

  然而,当产品漂洋过海,迎面而来的不仅是市场机遇,还有欧盟《电池与废电池法规》、碳足迹声明、电池护照等一道道“绿色壁垒”。从“产品出海”到“体系出海”,中国企业究竟卡在哪里?标准博弈又将如何破局?

  “欧盟的电池法正在把碳足迹、再生材料比例、供应链管理还有电池的全生命周期责任变成企业出海必须要回答的问题。”国际环保机构绿色和平的传播经理蔡元慧在近日召开的“新规落地、能源博弈、出海破局”交流会上说道。

  过去,中国企业的出海逻辑相对简单,即凭借成本优势和技术突破,将电池卖给全球客户。但如今,游戏规则变了。欧盟不仅要求电池在生命周期内符合环保标准,还明确设定了回收效率和再生材料比例的量化阈值:2030年之后,锂、钴、镍、铜等关键材料的回收率必须达到特定水平,不达标就意味着禁入。

  苏州博萃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大中华区碳业务负责人王莹莹指出:“欧盟的法规像一张网,织得很密,而且相互嵌套。它不仅有电池法,还有废弃物运输法规,从今年11月9月开始,黑粉将被列为危险废物,只能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之间流转。”这意味着,中国企业如果把电池投放到欧盟,不仅要考虑生产环节的合规,未来工业电池和EV电池大量退役后,处置成本、合规责任和资源闭环路径都会成为企业必须提前考虑的问题。

  王莹莹坦言,欧洲当下锂电池回收产业仍在建设初期。欧洲本地虽然政策出台较快,但回收技术储备和本地处理能力仍相对不足,尤其在磷酸铁锂商业化湿法处理方面存在短板。按照法规逻辑,“谁是欧盟法定意义上的生产者,谁就须对电池的回收义务承担责任”。

  这形成了一个尴尬的时间差:法规已经生效,但欧洲本地回收产能尚未就绪,中国企业既要面对合规压力,又缺乏成熟的本地化回收网络支撑。

  面对绿色壁垒,中国企业的应对并非缺乏基础。宁德时代、国轩高科、赣锋锂业等头部企业已在海外布局产能与回收网络。然而,从“产品出口”转向“体系建设”的过程中,仍存在诸多堵点。

  第一,利益分配机制尚不完善,正规回收渠道缺乏竞争力。无论是国内还是海外,动力电池回收面临的首要问题并非技术,而是经济账算不过来。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乘联分会秘书长崔东树指出,政策不能只强调规范,而忽视经济引导。“企业若使用30%的再生材料,应给予政策支持;若仅使用5%的再生材料,则应相应增加其成本。通过这种方式,将利润补贴至正规回收环节,从而扭转正规渠道的成本劣势。”目前,非正规渠道凭借更高报价和更灵活的交易方式吸引电池流入,正规渠道流程繁琐、入口不清晰,导致大量退役电池并未进入合规体系。这一矛盾在东南亚等监管薄弱地区尤为突出。以某中国电池企业在东南亚的实践为例,尽管其已建成技术先进的回收工厂,但由于缺乏与本地废品回收商、维修网点的有效衔接,大量退役电池仍通过灰色渠道流向小型拆解作坊,正规工厂长期“吃不饱”,产能利用率很低。

  第二,技术能力难以直接转化为本地服务网络。中国企业在湿法冶金、锂回收率等方面具备全球领先优势——以宁德时代为例,2025年其锂回收率达96.5%,镍钴锰回收率达99.6%。但这些技术优势在海外难以直接应用,原因在于回收流程的首要障碍并非“如何处理”,而是“如何收集”。《财经》研究员尹路指出,电池回收的主要瓶颈普遍在于收集环节。在欧洲,当地企业既无法有效收集,也难以完成后续处理。收集环节的困难并非中国企业所能独立解决,需依赖当地的经销网络、整车企业乃至政府机构的协同配合。要使这些合作方愿意投入资源,中国企业需首先展示其技术能力,证明“前端问题解决后,后端能够有效处理”。

  第三,消费者认知与制度设计错位,信任鸿沟待弥合。制度层面,整车企业应承担生产者责任,但消费者对此缺乏清晰认知。绿色和平零碳交通项目主任朱伟望基于818份有效问卷的消费者调研显示,仅13.1%的消费者认为车企是责任主体,48%的受访者“不知道该找谁回收”。这种认知错位在国内市场尚待解决,在海外市场更为复杂——欧洲消费者虽环保意识较强,但往往将回收责任归于政府或本地市政系统,对中国企业主导的回收渠道缺乏天然信任。朱伟望强调,消费者并非单一的价格优先型群体,“信任、安全、省心同样重要。如果正规回收体系不能提供清晰的责任、资质和流程反馈,消费者很难形成信任。”这意味着,中国企业在出海时不仅要建工厂,还要投入大量资源进行属地化的消费者教育和信任建设,而这恰恰是多数企业的能力短板。

  多重因素叠加,导致中国动力电池回收“体系出海”尚不成熟。正如尹路所言,欧洲倾向于在标准未完善之前不开展实际操作,而中国企业的路径是“边实践边完善”。能否用实实在在的落地案例说服海外伙伴,将是破局的关键。

  面对欧盟持续强化的法规环境,中国企业是否有可能实现从“被动合规”向“主动立规”的转变?

  崔东树指出,市场份额是标准制定权的重要基础。当前,全球动力电池市场主要由中国和韩国企业占据,欧洲与北美企业的竞争力相对减弱。在此背景下,海外市场对中国企业设厂存在现实需求,中国企业的技术标准因市场主导地位而获得关注。

  尹路则强调,规则制定权的争取宜循序渐进。规章制度属于意识形态范畴,改变难度较大且具有持久j9跨境创业性。凭借技术优势和产品竞争力,法规体系的调整最终将自然发生。投入十年或二十年的时间成本具备合理性。欧洲方面试图通过立法快速改变产业格局,但实际成效有限。制造业的核心逻辑在于实物产品的竞争力,而非文本规则本身。

  值得关注的是,中国国内监管政策也在加速与国际标准接轨。王莹莹指出,自2025年以来,国家在顶层设计层面陆续出台新的管理办法,全生命周期闭环监管进入制度化重构新阶段。4 月 1 日正式实施的《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核心是厘清各类市场主体责任边界,全面规范电池生产、使用、流转、回收、梯次利用与再生利用全链条经营行为。尽管政策落地效果尚待观察,但已为企业出海提供了制度支持,有助于增强与客户沟通时的可信度,并有助于提升未来国内再生材料的验证能力与市场竞争力。

  绿色和平东亚项目副总监刘君言则表示,中国作为动力电池回收行业领先者,前方的道路充满不确定性,缺乏先例可循。但领先者也承担着更多机会与责任,需要在全球绿色治理中发挥引领作用。

  这也正是中国动力电池企业当下的真实写照:全球市场份额已彰显“中国制造”的竞争力,但从“产品出海”迈向“体系出海”,从“被动合规”转向“标准博弈”,绝非一蹴而就。这条路不仅需要技术与产能的积累,更需深化对全球规则的理解、平衡本地利益相关方诉求,并构建消费者信任。欧盟的绿色法规壁垒不会消失,但中国企业手握市场份额、实践经验以及不断完善的国内制度支撑,并非没有破局的可能。尽管这场博弈过程漫长,但正如尹路所言——“慢慢来,比较快。”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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